拔14顆牙死亡 三總及醫師判賠 (聯合報2009.06.11)

拔14顆牙死亡 三總及醫師判賠
【聯合報╱記者劉峻谷/台北報導】2009.06.11 03:03 am


92年9歲男童楊智堯因治療蛀牙,拔除14顆牙死亡案,士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,醫師為楊童拔管不當致昏迷死亡,有醫療疏失,判決三總及醫師連帶賠償楊的父母330萬餘元。

楊父控告內湖三軍總醫院牙科部主任楊晉昱、麻醉科醫師沈振庭、小兒科加護病房醫師林偉仁涉及業務過失致死。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,認楊童是因罹患先天性心臟病,拔管後因腦缺氧昏迷,住院期間又併發氣管糜爛波及食道,最後因出血休克死亡,三名醫師沒有疏失,處分不起訴。

94年7月,楊父不服處分而聲請再議。法院將醫療過程再送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。法官參考醫審會的鑑定結果後認定,楊童治療蛀牙麻醉後連拔14顆牙齒的過程,牙醫和麻醉醫師沒有疏失。

但是小兒科加護病房醫師決定拔管的時機,以及拔管後照護不當,致楊童昏迷死亡則有醫療疏失。法院昨天判決醫師和醫院連帶賠償楊童的父母喪葬費、精神慰撫金共330萬餘元。本案仍可上訴。



聯合報 http://udn.com/NEWS/SOCIETY/SOC6/4956131.shtml